矿石救护服务协议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关于加强矿山企业签订救护协议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令第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令第号《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监总局令第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所有矿山企业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矿山企业应与近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否则,不得生产。但从去年四季度督查的情况看,不少矿山企业未按规定与救护队签订或续签救护协议,或者与不具备矿山救援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现加强矿山企业签订救护协议监管监察工作通知如下:一、全省所有矿山企业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有一支为其服务的救护队,没有设立矿山救护队的矿山。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煤矿救护服务协议书二Ο年一月煤矿救护服务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六十九条《矿山救护规程》.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三十条《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为做好煤矿企业担抢险救灾和救护技术服务工作经矿山救护队与煤矿企业协商签订煤矿救护服务协议。甲方乙方协议形式煤矿救护服务一、协议期限壹年自二Ο年一月一日起至二Ο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二、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抢救矿山遇险遇难人员。.处理矿山灾害事故。.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爆破、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负责兼职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矿山企业搞好职工的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二乙方责任.。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矿山救援医疗服务合同书接受救援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救援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市区泊江海镇卫生院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矿山安全生产,保护矿山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立足预防为主,积极抢救的原则,协助矿山企业做好事故的医疗救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矿山救援医疗服务协议:一、甲方职责、向乙方提供事故发生的矿山所在地的详细位置联系人及有效的通讯工具和办法。发生事故后及时拨打乙方的急救电话,汇报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及伤情等情况。协助乙方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提供乙方救护人员在救护现场的人身防护措施,并保障乙方救护人员的人身安全。担负乙方为甲方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乙方出具正规有效的发票。医疗服务费用标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台新的政策及标准时,按新规定执行。免费提供四间房屋给乙方使用,作为乙方的医疗场所。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乙方:根据《中华人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列》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和陕政发号文件的要求,于,与榆林市矿山救护队进行了认真协商,双方达成并签订如下救护协议: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为乙方提供救护服务,范围为油气井钻采过程中井喷、井涌、火灾、硫化氢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抢救处理。甲方为乙方服务时,必须尽努力抢救遇险人员,减少财产损失,尽量缩小受灾范围和影响。甲方救灾时,必须严格遵守《非煤矿山救护规程》,接受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救护工作由甲方具体实施,甲方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甲方指挥员必须是救灾指挥部成员。甲方负责为乙方进行救护知识培训。甲方在熟悉井场时如发现乙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乙方提出,重大事故隐患要向当地安全监察部门汇报。本协议签订后,发生灾变时甲方要及时为乙方提供服务。在本区域的援外救灾,乙方优先,如和本钻井发生冲突,应先为本钻井提供服务。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矿山救护协议书为提高和加强市非煤矿山企业抢险救灾工作能力,决定成立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护队,承担地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委托省夹皮沟黄金矿业公司救护队、石墨工业公司救护队,实行有偿服务。为进一步规范该项工作,明确救护和被救护双方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一、双方责任,甲方: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护队甲方接到乙方抢险救灾工作通知后,应组织相关救护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力争在时间开展救援工作。②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应尽量减少乙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③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保证救灾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严禁任何人在救灾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④甲方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救援方案由双方商定。乙方:乙方应在甲方到达事故现场前,做好一切必要的准备工作,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做相应的救灾工作,以保证救灾工作快速进行。②甲方到达后,乙方应立即派专人向甲方说明事故的详细情。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去年以来,承德市安监局抓住节后复工生产、许可证申办、延期、变更审查、日常执法监察等各种时机,全面开展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各县区安监局结合实际认真督促并积极组织,各市级矿山救护队主动出击,认真与服务范围内矿山企业签订救护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支市级矿山救护队共签订救护服务协议份。但受多种因素制约,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滞后。为进一步发挥矿山救护队在及时发现和消除矿山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基层监管人员少、力量弱导致监管、监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上的作用,今年,把矿山救护队是否认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否决项,对不履行协议规定,不按要求认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的,取消其签订救护服务协议资格,以此督促矿山救护队加大服务力度,切实履行协议,认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推动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粤安监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转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号)精神,全面提升广东省矿山救援服务水平,现加强广东省矿山救援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矿山救援服务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区矿山救援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要针对所在地区矿山企业实际情况,指导专职矿山救护队(以下简称:矿山救护队)制定矿山救援服务工作方案,将其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指导协调矿山救护队为矿山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矿山救援服务。建有矿山救护队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矿山救护队制定值班、岗位工作、教育学习、培训演练、内务管理、装备。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转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全市煤矿与市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护服务协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煤矿: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全市煤矿与市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护服务协议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关于全市煤矿与市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护服务协议的实施意见市煤炭局年月为了进一步搞好矿山救护工作,根据《山西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规定》省人民政府第号令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必须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按规定缴纳救护费用。不与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的煤矿不准组织生产”的要求,结合我市煤矿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发挥矿山救护队在矿山救护和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变事后抢救为事前服务,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二、从二七年一月开始,全市各煤矿必须与市。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关于兴宁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伪造矿山救援服务协议情况的通报(粤安监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月下旬,兴宁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市明珠公司”)向我局提交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材料。经与有关单位审查核实,该公司伪造了至年的矿山救援服务协议,以达到骗取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延期的目的。该公司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干扰了行政部门依法实施非煤矿矿山安全监管的正常秩序。我局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之第八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之第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不予受理兴宁市明珠公司申请办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事宜。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承市安监字号各县(自治县区安监局,市级矿山救护队:年,在市、县(区)安监部门的积极组织下,市级矿山救护队认真签订和履行救护服务协议,在矿山企业预防性安全检查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为更好地发挥市级矿山救护队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矿山救护资源,经研究决定,对市级矿山救护队进行调整。现将市级矿山救护队调整情况和加强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协议签订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一、市级矿山救护队调整情况按照分区服务、近合理、便于协调、优化配置的原则,对市级矿山救护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市级矿山救护队为:承德鑫发矿山救护中队、平泉杨树岭矿业有限公司救护中队、滦平县应急救援大队、兴隆矿务局救护消防队。二、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各县、区安监局要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延期、变更中将矿山救护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列入前置条件,严格把关,凡是没有与市级矿山。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承德县安监局以节后复产为契机,加强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护服务协议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承德县安监局以节后复工复产为契机,加强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协议签订工作。一是领导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及时下发了《承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矿山企业救护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有关企业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二是把签订救护服务协议作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延期、变更和节后复工复产的硬性条件。凡是没有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企业一律不给审查通过;凡是没有签订救护协议的一律不批准复工生产。三是认真做好救护服务协议的签订和协议双方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没有签订救护服务协议或伪造救护服务协议、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根据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安监字,第号,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定和精神,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经乙方甲方协商签订以下救护协议: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至,对甲方进行矿山救护服务。二:矿山救护服务范围矿井灾害事故的抢救与处理。.矿山救护服务咨询。.对协议矿井进行定期安全预防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监督检查协议矿井的救护队伍建设和救护技术指导。.协助矿井搞好职工的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救护知识的普及教育。三:乙方的义务按照的有关规定,对甲方矿井发生的事故进行抢救与处理其范围如下瓦斯、煤尘、火、水、顶板等事故的抢救与处理,以及事故现场勘察。.乙方对协议矿井所发生的事故必须进行积极抢救,力争将事故损失降低到限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协议矿井进行矿山救护服务,服务内容应甲方召请有偿参加协议矿井瓦斯排放,反风演习和需要矿山救护队配合的安全技术工作。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作者:包玉宽核稿:煤炭工业管理局发布时间:点击数:编辑:县网络中心字体:小大为加强年度我县煤炭生产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救援机制的建设,我县煤炭企业节后复工验收在即,按照我局下发的号关于节后复工验收重点事项和验收标准的文件要求,以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炭企业必须要有具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资质认证的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救护队与我县家煤矿签订了年度的矿山救护服务协议,并深入井下开展了排查隐患工作,为各个煤炭企业在复工验收前井下存在的隐患做出了现场整改指导,并对家煤矿井下防灭火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我县煤炭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矿石救护服务协议,矿山救护协议书甲方三门峡矿乙方陈村乡消防队为了提高矿山企业应对重特大灾害的综合能力预防和减少矿山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地为我矿的事故救护提供保障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三门峡矿矿山救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的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三门峡矿矿山救护等各项工作并按时提供相应的救护技术服务费用。乙方承担所需的各项相关工作。二、协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按协议规定支付救护技术服务费用。每年向救护队提供《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定期向救护队交换矿井通风系统图、采掘平面图等有关技术资料。提供救灾所需材料和救人员食宿。发生事故后因提供井下灾害的情况不准不实而导致事故扩大时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责任负责按照《矿山救护规程》和矿山救护协议随时准备为企业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并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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