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文号:云政发号发文单位:颁布执行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规定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应当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第三条。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关于印发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非号):第八条(一)(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探矿权、采矿权,经有资质的评估部门进行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或备案后,按照实际成交价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二)以批准申请方式(含有偿延续)取得的采矿权,经有资质的评估部门进行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或备案后,按评估确认的结果收取采矿权价款。《关于印发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非号):第七条(二)采矿权使用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元;低于.平方公里的,每平方公里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第号令)《大连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地热:.元千公斤砖瓦用页岩:.元千块建筑石料用灰岩:费率矿泉水:费率石英岩:费率。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章)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主题词:地矿收费管理办法通知附件: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条为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劾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均须按规定交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价款。第三。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审批要件目录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府令第号),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采矿权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及《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国土资发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采矿权审批要件目录规范公告如下:一、划定矿区范围审批.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市、县现场勘察责任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审查意见;.地质报告或储量核实报告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缩小矿区范围,提交划出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现状报告(主要包括井巷工程现状及剩余资源储量等相关内容);.开采煤。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价款征收管理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号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为认真执行《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辽财非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非号),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价款征收管理,推进与消耗矿产资源储量挂钩的征收制度改革,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珍惜资源的经济机制,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委托各市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和征缴管理认真执行《关于委托采矿权价款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国土资发号)要求,建立管理责任制,确保市、县(区、市)出让采矿权价款的全面评估、合理确认和足额征缴,并及时上报省厅备案,年底前上报年度总结。二、加强探矿权价款评估基础信息查询与调查工作各矿业权评估机构在探矿权价款评估时必须严格把关,在深入调查、充分收集能够证。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采矿权价款法人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以国土资源管理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此外,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在以下的,价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由地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清的标准,是由各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分期缴纳价款的采矿权人,应在价款评估备案后个月内,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和分期缴款方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分期缴纳价款的期限、金额等进行审核后,发出“缴款通知书”。楼上是标准官方答案上个星期河北省厅时确出台,铁矿煤矿采矿权价款新标准,上调了很多。我去年缴多万能拿证,可是环保手续不全,拖到月了。缴了多万才拿到证。现在是按品位分级缴的。路过怀来矿区是北京牌以为是记者强制检查大了还在作死怒万太少了应该要万抢老百。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采矿许可证换证需按全部储量缴纳采矿权价款吗?湖南-长沙:悬赏发布者:给我留言回答:我公司矿山的开采许可证是由市级颁发的,根据有关规定,现要求由省厅发放,但是在收取采矿权价款的时候,能否减掉原来已开采的量?法律依据是什么?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企业名称、经济性质、开采主矿种及共、伴生矿产、矿区立体范围、有效期限等。你的情况看属于换证还是重新颁证。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责任处室一:矿产资源管理处责任处室二:财务处、责任处室三:法规监察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款:“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征收对象及范围: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松滋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甲类零星矿产及乙类矿产采矿权价款征收标准的通知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局直二级单位: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的暂行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采矿权有偿化处置工作已全面完成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培育、规范采矿权市场,使采矿权价款征收标准更具科学性,更符合本地经济和矿业发展现状,经局矿业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我市采矿权价款征收标准进行调整,现具体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采矿权有偿出让政策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一律实行采矿权有偿出让。一对新设立的采矿权,有偿出让方式原则上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由局矿管科提交新立采矿权有偿出让方案,经局矿业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会审批准,执行招标、拍卖、挂牌程序。(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采矿许可证到期申办延续或变更、转让手续时,一并按新标准以协议出让方式办。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章总则条为规范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简称“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范围内的矿业权价款评估活动(以下简称“矿业权评估”)适用本规定。各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矿业权价款评估:(一)矿业权出让;(二)依法需进行有偿处置的矿业权变更。第四条矿业权评估应当遵循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遵守客观、公平、公正、诚信的从业原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矿业权评估工作,按照矿业权审批发证权限进行组织管理。第六条实行矿业权评估机构备案制度。凡在我省从事矿业权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执业前应到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一)矿。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章总则条为规范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简称“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工作,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范围内的矿业权价款评估活动(以下简称“矿业权评估”)适用本规定。各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矿业权价款评估:(一)矿业权出让;(二)依法需进行有偿处臵的矿业权变更。第四条矿业权评估应当遵循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遵守客观、公平、公正、诚信的从业原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矿业权评估工作,按照矿业权审批发证权限进行组织管理。第六条实行矿业权评估机构备案制度。凡在我省从事矿业权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执业前应到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一)矿。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根据辽财非号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个勘察年度至第三个勘察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元;从第四个勘察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元,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元。.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元;低于.平方公里的,每平方公里每年元。

辽宁省采矿权价款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目录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采矿权价款收费规则收费项目:采矿权价款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展开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元。第十条款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第十一条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计划主管部门制定。《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由探矿权采矿权人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