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承包合同

采石承包合同,本文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采石场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现如下:采石场经营开采权给其它任何和个人。采石场内外存放片石、磋子等,如有余存,所余存材料均无条件归村委所有。采石工作人员保险肆仟贰佰元整,该保险金由承包方承担。采石场现厨房、库,不再添加其它任何设施和设备,如需添加任何设施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到期后,所添置设备由承包方自行。村委下载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文档,本文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由东星资源网收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作文录入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

采石承包合同,》关闭乙方:为确保甲方在于田县吉音矿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的质量及安全生产,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鉴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总则一、甲方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要求规格及用量制定生产计划,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生产计划按规格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加工任务。二、乙方应具备石料加工生产的资质并按生产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乙方人员组成应包括必需的安全员、质检员、爆破工程师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三、乙方应根据生产计划需要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爆破、碎石、分料等全套石料生产、加工设备)。所配备设备在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置。承揽工程概况四、工程项目:碎石料石料开采加工五、工程总量及规格:拟定碎石料万立方(具体以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需求量为准);规格根据新疆和田吉音水利枢纽工程需求情况由甲方制定生产计划确定。六、承揽费用及支付方式:加工承揽碎石料单价为元。

采石承包合同,案审快车采石承包合同有效亏损仍需按约承担作者:彭泽县人民法院赵建红发布时间:江西法院网讯,彭泽法院审理了一起矿山采石承包合同纠纷案,判决解除原告彭某碎石有限公司西矿分公司与被告陈某签订的《承包合同》,由被告陈某支付原告各种生产费用.元。原告某碎石公司将碎石开采业务承包给被告陈某,并签订了《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被告承包原告采碎石业务期限一年,被告每月负责生产石子量.万吨,交由原告销售,原告按每吨价格元与被告结算,每月超出产量部分按元吨结算;原告为被告提供矿产开采作业保障,如因原告的因素导致被告停产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由原告承担,工人工资由被告承担,如单方面不履行此合同或强行终止合同,赔偿守诺方损失费等。同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两台钩机、一辆铲车,每月折旧费为.。合同签订后,原告将机械设备等材料交与被告,从年月始被告便组织工人正式进行生产。被告在生产中经其本人或他人在。

采石承包合同,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为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集体资源,我村委决定将采石场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现有关事项如下:一、经营权承包年限为六年,即至止。二、承包金人民币合计元,竞得后时前一次性交清。三、承包押金叁整(不含在承包金内,由承包人另行缴交给村委),用于采石场的全部证件、修路及厨房和库的保证之用,押金不计息。四、承包者开采现有洞口,如需增加洞口,需经有关部门和村委同意且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增加洞口,但只能同时开采两个洞口,且所需一切费用均由承包者承担,村委不承担任何费用。五、承包期间,采石场的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及矿长等均过户到承包方担任,且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六、承包者承包期间国土局所收取的矿产出让金、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及水电局、公安、税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等所需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七、承包者可以开采片石,也可开采其它用石。八、承包者在。

采石承包合同,采石场承包协议甲方:乙方:为加强对采石场的管理,加大开采力度,提高矿石开采量,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采石场从事矿产开采,本协议期限暂定年,从起至止,除在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协议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二、上缴利润:乙方应按照每开采一方石料向甲方计提元作为其承包甲方石场的承包费用。乙方应保证在承包期内每月开采石料数量不低于立方。如乙方开采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标准的,应按照每月元向甲方支付承包费。上缴利润应经双方确认,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三、双方权利义务:甲方:甲方应承担办理矿山证照、手续和职能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甲方应做好矿山开采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建设维护用于出入石场的道路、水电设施等,确保道路通畅。甲方负责协调与村民关系,保证石场的开采工作能正常进行。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在承包期。

采石承包合同,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甲方市县乡村负责人乙方为加快村开发和经济发展增加村民收入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让给乙方进行采石等开发项目由乙方一次性买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支持农村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一、转让土地的面积、位臵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包括石头山在内具体面积、位臵以协议书附图为准土地转让给乙方开发。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以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附图为准。二、土地转让期限该土地转让期限为年自至止。三、转让费及交付方式转让费用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由乙方于日一次性付给甲方。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一次性收取转让费。保证转让的土地为甲方合法拥有权属和有权转让之土地土地权属明确界线清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采石承包合同,摘要:正福建省某村村民姜雨来来信咨询:年前,我们村的一座采石场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承包给本村村民林某经营,林某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于年月底到期。由于近几年建筑材料涨价,不少村民都想在林某的承包合同到期后参加竞包。但到了年月,村民见林某仍然像往常一样经营,通过询问村干部才得知,根据林某的请求和林某在承包经:采石场承包合同合同期限村两委承包经营村委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代表会议建筑材料福建省分类号:.正文快照:福建省某村村民姜雨来来信咨询:年前,我们村的一座采石场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承包给本村村民林某经营,林某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于年月底到期。由于近几年建筑材料涨价,不少村民都想在林某的承包合同到期后参加竞包。但到了年月,村民见林某仍然像往常一样经营旗乡平村全体公民王信义王信义的诉状村民自治进程中的乡村关系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年。

采石承包合同,因为采石场承包合同经到期,可承包人还要继续在这儿拉石料。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石油黄桥乡政府云庄村签订协议,约定一合作工程名称玉树县宝树沙石料场采石场工程每天生产石子立方承包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此次洽谈,对促成湾田东站石材商家合作,实现石材专业市场有机整合具有重要意义分析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租赁合同有书面协议,受合同法保护。年矿产局诉浙江省金华县白龙桥镇雅苏村经济合作社采砂承包合同案焦点问题两农村中国有色网。中铝国际公司总经理。采石场承包协议范本采石场承包协议范本有采石东省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阿曼土石爆破项目合作协议》及其南采石场采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该合同约定,发行人承包工程量为公司主要经营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劳务合作房产开发远洋运输远洋渔业进出投资者投入长期股权投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

采石承包合同,刘元木与郭显长、郭水长采石场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当事人:法官:文号:怀中民一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审反诉原告)刘元木,男,出生,汉族,粮农,户籍地新晃侗族自治县方家屯乡方家屯村井坎上组,现住新晃侗族自治县酒店塘工业园菜市场,公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刘璇,女,出生,住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身份证号码:,系刘元木之女。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反诉被告)郭水长,男,出生,汉族,粮农,住址同上,系原告郭显长之弟,公民身份证号码。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反诉被告)郭显长,男,出生,汉族,粮农,住新晃侗族自治县方家屯乡石坞溪村湾丘组,公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郭水长(特别授权),基本情况同上。上诉人刘元木因与被上诉人郭显长、郭水长采石场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新晃侗族自县人民法院晃法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刘元木及其委。

采石承包合同,我想将采石场的工程承包给工头,主要想避免与工人发生劳动争议。因为工头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聘用或辞退有关工作人员.请问这样的合同怎么写?律师推荐:清远律师广东律师清远律师提问者:匿名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合同内容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标的名称、工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即可。具体细节内容因你说得不清楚无法回答,建议来所详询。我来回答请您认真回复以上问题,你的回答被如果当事人采纳则获得相应的悬赏分及积分。更多积分,更多优惠,请法律积分规则。

采石承包合同,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甲方:镇村委会乙方:市区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村采石场经营权承包给乙方,并议定有关事项如下:甲方将采石场梁顶,南至沟里,西至沟对岸,北至村路承包给乙方使用。乙方经营权承包年限为年,即至止。乙方缴纳承包金人民币合计叁整(每年缴纳承包金元)。签合同时缴纳年的承包费。乙方可以开采片石,也可开采其它用石。通往采石场道路由乙方维护,道路可无偿使用。采石场证照、安全生产、税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等所需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缴纳承包费的前提下,有权转让和出卖采石场经营开采权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甲方不得干预。承包期间本村委会及本村其它自然村修村路需石磋子,乙方免收材料费。在生产期间,乙方应做到安全,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者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只提供采石场,不再添加其它任何设施和设备,如需添加任何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到期后,所添置设备由乙方自行。

采石承包合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黄河子行政村六组生产承包的毛石厂采石生产,承包给乙方双方签订以下生产承包合同条款。一、甲方承包的采石厂位于林西镇黄河行政村六组采石厂。二、承包给乙方的采石厂时间为一年即从至止。三、乙方在承包期内,自行雇用采石生产工人,自行付给采石工人的工资,负责组织所有雇用工人生产及安全。四、甲方在采石生产期间,承担一切采石所需的设备(如:火工器材、原料、、空压机、清渣机械)。五、甲方有权监管乙方安全生产及措施落实甲方承担,乙方雇用工人安全生产的保险费用,如出现人为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由本人自己承担甲乙双方各不承担责任。六、甲方按验方或出厂的石方量计算,付给乙方生产的承包费,双方约定每立方米按人民币柒元整(.元)给付,在每天毛石出厂多少,当天结算做到一清账。七、因甲方提供的采石设备原料不及时,造成误工超过两天以上,按每人实际误工费元付给,(如:人工采不动,甲方要及时打眼爆。

采石承包合同,彭方明、张丽涛与山阳县吉发采石场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案例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商中民一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彭方明,男,出生,汉族,农民。上诉人(原审被告)张丽涛,女,生,汉族,居民。委托代理人程玉宇,山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山阳县吉发采石场。住所地:山阳县伍竹乡下河村三组。法定代表人余崇荣,系该场场长。委托代理人胡一,山阳县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彭方明、张丽涛因与被上诉人山阳县吉发采石场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阳县人民法院山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立案受理并报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个月审限,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彭方明及其与张丽涛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程玉宇,被上诉人山阳县吉发采石场的场长余崇荣及其委托代理人胡一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原告山阳县吉发采石场法定代表人余崇荣与被告彭方明、张丽涛于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