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案例
采石场案例,领导信箱咨询建议民意调查访谈直播信访信箱举报电话铁路分局采石场越界开采一案案例分析浏览基本案情铁路分局采石场,原有个宕口用于生产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号、号宕口于年月关闭,号、号宕口经企业申请,市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协议出让方式有偿出让给铁路采石场,有效期至止,批准矿区面积平方米。但铁路分局采石场于年月至年月底期间,在其矿区大顶山原批准的号、号宕口,进行越界开采,采得矿石数百万吨。处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越界开采行为。对此,市国土资源局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停止越界开采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分析越界开采行为是矿产违法案件中的常见违法行为,其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破坏自然环境,造成自然灾害隐患。国家对矿区范围。
采石场案例,安全预防为主小采石场事故案例湖北宜昌采石场提前爆炸人当场身亡人伤上午时分许,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嘉明碎石场原定在小时后起爆的,不料提前爆炸,造成被炸塌的山体崩塌,将名采石工掩埋,人当场身亡,另外人受伤。据采石工刘某介绍,出事的工作组是由当地村民朱清国带队的。当日,该组共有名采石工在作业,当他们头顶上的山体伴随着巨响突然崩塌时,工人们根本来不及防范。当刘某等附近的工人赶到现场时,有名工人已被埋在碎石下。工人立即用撬棍和铁锹将碎石扒开,将名伤者拖出来,包括朱清国、廖世臣、李林华在内的名采石工在事故中当场身亡。据介绍,这个采石场一直实行的是定时爆破制度,每次爆破前都有人提醒,等人员完全撤离之后,再进行爆破。昨天,爆破人员将埋到炮孔里后,因为还没到爆破时间,碎石工还在作业区内忙碌,没想到突然“自己爆炸了”。有现场作业人员分析,突然提前爆炸可能与高温有关。事故发生后,当地积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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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案例,:互联网浏览:发布评论上午点分左右,萍乡市碳酸钙实业公司采石场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黎志绿,男,石工,现年岁,老关镇潭梓村人。事故发生后,区安监局及时派人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事故经过萍乡市碳酸钙实业公司采石场,属地下开采矿山,目前共计四个工作面其中采场座向左侧硐室为工作面,在打底板另三个工作面在采场座向右侧硐室,四个工作面分别由个石工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安全矿长刘新建则负责整个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上午点分左右,负责工作面生产的石工组长兼安全员何宗春在矿办公室召开进班会,并进行当天上午作业分工安排。根据分工:林济和、邬柏梅、黎志绿名石工先打解眼傍晚下班时,底板断面放了炮,有部分较大的石头需要放解炮,然后到底板断面打炮眼,准备中午放炮石工黎展洪打大锤何宗春负责安全及指挥生产工作。上午点分左右,打解眼完毕,林济和、邬柏梅准备到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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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案例,一恩施市民业建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恩施市民业建材有限公司是以开采建材石灰岩而成立的非煤矿山企业,位于恩施市舞阳办事处窑湾居委会翁家湾公媳坡。该采石场始建于年月,由原州委办公室干部杨勤儒自申请采矿手续,经逐级按程序上报。恩施市国土资源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杨即组织生产。年月杨勤儒与贺孝友达成协议,于将该采石场转让给贺孝友,依法办理了相关转让手续。恩施市国土资源局在核发采矿许可证时,未对该采石场设计正规的开采方案,贺孝友成立了恩施市民业建材有限公司,并任法人代表,同时申办了采矿许可证证号、安全合格证证号恩施市安监矿字舞第号、工商营业执照证号等三证,缺税务登记证。二法人代表基本情况法人代表贺孝友:男,岁,初中文化程度,恩施市舞阳办事处窑湾居委会翁家湾组人,任恩施市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十三项目经理部经理。三恩施市民业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恩施市民业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拥有台打砂机、台破碎机。该公司。
采石场案例,原告:彭衍凤,女,岁。被告:海口市秀英区长荣采石场(以下简称采石场)。年,原告丈夫李盛峰来被告采石场打工,原告亦随夫住在被告的工人宿舍里,原告有时也帮丈夫搬运石头。被告的工人宿舍属水泥空心砖与水泥混合砌成。(号台风前夕)下午时分,自秀英区荣山乡龙头村西面有一股旋转大风滚动,所过之处树根连根拔起,电线干被拦腰折断。该股风经过被告采石场时将被告厂房、工人宿舍刮倒,原告彭衍凤被倒塌的建筑物压中腹部致伤,被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胸椎体爆裂性骨折脱位并完全性截瘫,脊髓横折缺损。伤残鉴定:胸段脊髓损伤并完全截瘫;手术后没有恢复。原告住院天、医疗费人民币元,第二次手术取出铜板内固定需费用元。被告为原告垫付人民币元用于抢救费用。秀英区荣山乡政府补助给原告救济款元及大米市斤。现原告已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被告在此次强风袭击后,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为赔偿问题,原告彭衍凤向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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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案例,案例播报全州采石场.山体滑坡具尸体已经全部找到点击记者从广西全州县人民政府获悉,日上午时,救援人员找到山体滑坡灾害一名被埋人员遗体。至此,在这次灾害中名被埋人员遗体全部找到。此次灾害共导致人死亡,人受伤。时左右,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咸水乡洛江村广坑槽屯一采.案例播报广西全州采石场遭遇泥石流点击全州县咸水乡洛江村广坑槽采石场发生泥石流灾害,采石场的车辆被掩埋因近日连降暴雨,昨天下午时分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咸水乡洛江村广坑槽采石场发生泥石流灾害,正在山脚工棚休息的名农民工被埋。截至上午时,此次事故中,已有人.案例播报湖南军营房屋开裂地面塌陷,疑因周边采石场所致点击,湖南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军营村一家民居的地面下沉半米,房屋也有很多裂缝。此村一赵姓大妈家从地面到墙面再到屋梁,出现了很多宽度不等的裂缝,旁边的邻居也有类似情况发生。大家怀疑可能与附近的采石场有关。采石场网记者赶到现场后,。
采石场案例,彭方明、张丽涛与山阳县吉发采石场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案例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商中民一终字第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彭方明,男,出生,汉族,农民。上诉人(原审被告)张丽涛,女,生,汉族,居民。委托代理人程玉宇,山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山阳县吉发采石场。住所地:山阳县伍竹乡下河村三组。法定代表人余崇荣,系该场场长。委托代理人胡一,山阳县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彭方明、张丽涛因与被上诉人山阳县吉发采石场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阳县人民法院山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立案受理并报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个月审限,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彭方明及其与张丽涛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程玉宇,被上诉人山阳县吉发采石场的场长余崇荣及其委托代理人胡一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原告山阳县吉发采石场法定代表人余崇荣与被告彭方明、张丽涛于签订。
采石场案例,违反采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人擅自离岗,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塌方,造成两名工人死亡。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该采石场负责人孙志军和潘强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舒城县春秋乡采石场主要从事建筑石材露天开采销售,该采石场西边作业组负责人为被告人孙志军,被告人潘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空压机操作。被告人孙志军因家中有事未到作业现场,被告人潘强安排三名工人在采石场进行打眼作业。不久,被告人潘强也因事离开作业现场,委托未取得安全资格的该场库管理员操作空压机并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几小时后,打眼作业所在位置的上层台阶边坡突然发生坍塌,致使二人多处受伤。两被告人获悉事故发生,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两被害人送往舒城县医院抢救,被害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案发后,被害人近亲属分别赔偿两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并已全部履行。被害人亲属对两被告人给予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志。
采石场案例,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垮坝事故上午分,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重大垮坝事故,共造成人死亡,人受伤,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直接经济损失。上午时分,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首先垮塌,随后整个后期堆积坝全面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立方米,其中水立方米,尾砂立方米,库内留存尾矿立方米。尾砂和库内积水直冲坝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弹回来后,再沿坝侧米宽的山谷向下游冲去,一直冲到离坝首约米处。其中绝大部分尾矿砂则留在坝首下方的米范围内。尾矿坝下的间外来民工工棚和间基建队的房屋被冲垮,共有人死亡,人受伤。这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建设、违章操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基础坝不透水,在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形成一个抗剪能力极低的滑动面。又由于尾矿库长期人为蓄水过多,干滩长度不够,致使坝内尾砂含水饱和、坝面沼泽化,坝体始终处于浸泡状态而得不到固结。最终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沿基。
采石场案例,投稿人:张生贵律师点击:次摘要:采石场事故赔偿〔法律问题提要〕:根据人身损害发生的环境和原因情况分析,此类事故一般发生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高危作业、国家职务侵权、医疗事故、触电事故、产品责任、共同侵权、放射损伤、环境污染、易燃易爆、建筑施工、动物致害等,而司法中对矿难事故并未引起足够重视,通过本案的认识,可以防范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些难题,加强对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雇主责任、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间的相互关系,强化采石场对作业人员权利的保护,进一步呼唤全社会的权利和全社会的保障意识,解决认识上的误区起到重要意义。对矿山领碱里发生的人身损伤事故赔偿理论进行积极的探索,为特殊行业处理此类问题提供有益经验。对于采石作业中发生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的,可依据《矿山安全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判令采石作业人承担赔偿责任。〔简要案情〕:原告:王学义被告:刘双林被告:张大年,在原告开。